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查阅温瑞瑞女士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对提名温瑞瑞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发表如下意见:
1、未发现温瑞瑞女士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
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要求,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温瑞瑞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我们同意提名温瑞瑞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本页无正文,仅为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签字:
(瞿洪桂)(汪和俊)(韦俊)
二○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