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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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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2-2-22 00:00:00 浏览:  4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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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和市场状况,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开户事宜,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规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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