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借款6000万元,借款利率为7.5%,借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关联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
申请的存贷款事项中,2021年度日存款最高余额17515.77万元,贷款额度1.22亿元,贷款利率按照年化6%执行,贷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预计2022年度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预计2022年贷款事项中,2022年该项贷款到期前,公司拟仍依据2021年贷款额度和条件与潍坊银行协商约定2022年该项贷款相关事宜,本次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加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