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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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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生活 发表于 2022-2-25 00:00:00 浏览:  3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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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6证券简称:金圆股份公告编号:2022-035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过程中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2月24日收到董事
长徐刚先生《关于增持过程中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获悉董事长徐刚先生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误操作卖出公司股票共计15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其增持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1、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于2022年0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新任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董事长徐刚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2022年02月18日、2022年02月21日徐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2、误操作情况
2022年02月24日,因操作不当,徐刚先生误将“买入交易”操作为“卖出交易”,成交数量为15000股,成交均价15.93元/股,成交金额238900元,前述卖出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构成短线交易。
3、本次交易具体情况交易股数交易均价(元股东名称交易日期交易方式交易方向(股)/股)
2022年02月
18日-2022买入31500015.04
徐刚年02月24日集中竞价
2022年02月
卖出1500015.93
24日
注: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所产生收益为13350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份-买入成交均价*短线交易股份=15.93元/股*15000股-15.04元/股*15000股=13350元)。
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徐刚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其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经了解,徐刚先生本次短线交易为操作失误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
二、本次误操作的短线交易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徐刚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应没收徐刚先生违法所得,徐刚承诺就上述违法所得将及时上缴给公司。
(二)上述违规行为系操作失误造成,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徐刚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会严格执行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徐刚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过程中误操作触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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