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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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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美化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尼迪克特 发表于 2022-2-26 00:00:00 浏览:  5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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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4证券简称:德美化工公告编号:2022-015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股东何国英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德美化工”)股份423534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78%)的股东何国英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合
计减持德美化工股份不超过8000000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德美化工股份总数的1.6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何国英423534458.78%
注: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总股本为482115452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主要内容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本次何国英先生计划减持持有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占上市例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66%。
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价格期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背何国英先生此前做出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何国英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何国英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
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何国英先生承诺明确知悉并遵守《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各项承诺,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何国英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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