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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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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2-3-1 00:00:00 浏览:  6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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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
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部
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和审批程序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海卫
徐海波张国新
222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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