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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博:中信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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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博:中信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2-3-2 00:00:00 浏览:  5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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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简称:中信博证券代码:688408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议案一、《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8
2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特别提醒:鉴于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14:00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蔡浩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参会的有关人员。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2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 2022年 2月 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6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 2022年 2月 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7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以控制激励成本为前提,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
终确定实际授予价格,但实际授予价格不得低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价格下限;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8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
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
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
(1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9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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