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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隆股份的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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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隆股份的关注函

枫叶 发表于 2022-3-3 00:00:00 浏览:  5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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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141号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转让公告》),拟将你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洵半导体”)51%股权作价7500万元转让给南京英锐创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锐创电子”)。我部关注到,2020年9月1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聚洵半导体100%股权。2021年2月9日,你公司公告终止上述重组事项,改为支付现金购买聚洵半导体51%股权,并于2021年4月披露《关于现金收购聚洵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以下简称《收购公告》)明确交易价格为4940万元,于2021年6月25日完成相关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根据《收购公告》,你公司拟通过收购聚洵半导体在电子行业
和电子化学品行业进行布局,拓宽上市公司业务链,培养上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转让公告》,你公司认为你公司与聚洵半导体的具体业务缺乏协同性,并拟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聚焦公司主营及专业领域,为公司后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请你公司结合收购及转让聚洵半导体时的决策过程、主要考虑、收购以来你公司与聚洵半导体的
1业务整合情况,说明你公司在收购聚洵半导体股权后短期内转让、你
公司战略规划短期内差异较大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合理。
2.根据《收购公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聚洵半导体对股
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10316.00万元,评估增值
7549.99万元,增值率为272.96%;根据《转让公告》,截止2021年
12月31日聚洵半导体对股东全部权益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结果为
11757.78万元,增值额为10363.25万元,增值率为743.13%。请结
合聚洵半导体所处行业变动趋势、近三年业绩及资产负债情况、两次资产评估中对聚洵半导体未来收益预测的具体情况及差异等说明你
公司本次转让聚洵半导体股权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及相关依据。
3.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为聚洵半导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聚洵半导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并说明聚洵
半导体与上市公司经营性往来情况,包括不限于余额、结算期限等,以及交易完成后你公司是否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4.请结合英锐创电子主营业务范围、近两年业绩及资产负债情
况、与你公司的关联关系等说明英锐创电子是否具备相关履约能力,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并进行相应风险提示。
5.你公司在2020年9月、2021年4月披露收购聚洵半导体相
关事项后,股票价格均出现较大波动,你公司控股股东姜艳于2021
2年3月至9月期间合计减持你公司股票864.04万股。请自查并补充
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热点炒作配合公司股东减持行为。
6.请你公司说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筹划过程、参与筹划
人员及在信息保密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情形,并结合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
方等近一个月内的交易情况,自查是否存在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3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3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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