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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证券简称:金通灵公告编号:2022-017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项目生产指挥中心高效电储能及余热回收空调系统集成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储能公司”、“乙方”或“承包方”)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简称“南通四建”、“甲方”或“发包方”)签订《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项目生产指挥中心高效电储能及余热回收空调系统集成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39325400.00)。本合同经甲方、乙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利用峰谷电储能技术,用谷电
制流态冰;利用弃风弃光的电能制流态冰;通过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项目储能式能源站,将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低品质热制冷供热;金通灵储能公司提供相关技术、核心产品及空调系统集成。
3、本合同签署的背景及目的:
在“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其规模化发展已成为趋势。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政策文件,形成国家储能产业导向。
金通灵积极响应,并在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方面形成了储能技术研发储备。金通灵储能公司利用自主技术优势,将电储冷、电储热技术共同运用在中天绿色精品钢(通州湾海门港片区)项目生产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中,该项目是金通灵在电储冷、电储热细分行业中的首
1台(套)项目,对金通灵在储能行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推动区域绿
色能源、绿色工业、绿色消费的发展。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暂估总价对应现有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量的价款,最终结算以实际
发生工程量的增减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额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2、本合同利用储能(储热、储冷)技术及余热回收技术制冷制热技术,相
关技术在首台(套)项目中的运用,存在技术不确定性。
3、本合同款项分阶段、按比例、根据工程验收情况收取甲方相应款项,存
在回款周期较长、不能按时验收或不能足额收取款项等风险。
4、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
规、行业环境及甲方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5、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在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增加利润),但需根据合同所列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的具体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6、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
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原因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
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非承包方原因,由于甲方或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宿舍楼于2022年5月底前投入使用,空调需保证供应;行政楼和综合楼于2022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等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存在延期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年3月4日,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通灵储能公司”、“乙方”或“承包方”)与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四建”、“甲方”或“发包方”)签署《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项目生产指挥中心高效电储能及余热回收空调系统集成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39325400.00)。
本合同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合同系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甲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21387235782;
3、注册地址:南通高新区新世纪大道999号;
4、法定代表人:张昕;
5、注册资本:100800万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GB1、GB2、GC2级压力管道安装;1级锅炉安装、改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铁路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钢结构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消防设施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
墙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桥式起
重机、门式起重机安装、维修(均在其许可证范围内施工、安装、维修);建筑
科技研发;砌块机、砼搅拌机械生产、维修;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贵金属销售;
会务服务;建筑机械设备及材料租赁;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承包本行业境外工
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与本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乙方基本情况
1、乙方公司名称: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MA1UW0JR2M;
3、注册地址:南通市如皋市城南街道马塘路88号;
4、法定代表人:季维东;
3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
调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
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持有其51%的股权)。
(三)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南通四建(发包方)与金通灵储能公司(原名:江苏格林斯曼蓄能科技有限公司,承包方)、南通丰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施工方)三家单位于
2021年6月11日就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智能控制中心工程项目签订了
《空调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经甲方同意,工程由乙方承包,可进行劳务分包。工程价款暂估总价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人民币
5400000.00元),包含各项费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021年11月3日,南通四建与金通灵储能公司(原名:江苏格林斯曼蓄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就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智能控制中心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增补工程报价及结算方式召开了约谈会议并形成《约谈记录表》,报价总价伍拾捌万陆仟肆佰伍拾肆元柒角肆分(人民币586454.74元),总价中包括全部设备运至需方指定现场,检测、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供方需缴纳的各项税款(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保险以
及其他服务费全部内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空调安装工程合同》《约谈记录表》为日常经营性合同及形成的相关
会议记录,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增加利润)。
(四)履约能力分析
南通四建创建于1958年,工程资质完备、施工经验丰富,旗下拥有100多个建筑和安装分公司,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市政公用工程四个专业分公司,施工队伍分布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和新加坡、美国、日本、土耳其、沙特等东亚、中东、北欧、南美、南非十多个国家。截至2021年12月,
4南通四建集团先后荣获鲁班奖32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0项、詹天佑奖6项以及其
他省级以上荣誉1000多项,总承包工程获鲁班奖数量江苏第一,位居全国前三甲。
其信誉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能够满足本合同的履约。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甲方(发包方):南通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承包方):江苏金通灵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中天绿色精品钢(通州湾海门港片区)项目生产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三)工程地点:江苏南通通州湾海门港片区。
(四)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1、综合楼一地下一层高效智慧空调冷冻机房的设备供应、管道安装及设备
配电工程;
2、空调室外管网的管材供应及安装(不含管沟开挖及回填);
3、宿舍楼地下生活热水机房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出机房一米);
4、行政楼、综合楼一、宿舍楼及运动馆内的风机盘管、新风机组及卧室空
调风柜的供应、安装及调试、风管制安;
5、冷冻水管系统;
6、冷凝水管系统;
7、以及与空调有关的控制线路安装;
8、空调末端系统的配电不在本合同范围内。
(五)承包方式
原则上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经甲方同意,工程由乙方承包,可进行劳务分包。
(六)工程价款
综合单价包干,暂估总价格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贰万伍仟肆佰元整(¥39325.400.00),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备料款,
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玖万柒仟陆佰贰拾元整(人民币11797620.00元);
2、宿舍楼内空调及新风设备进入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为设备款,计人民币柒佰捌拾陆万伍仟零捌拾元整(人民币7865080.00元);
53、综合楼一冷冻机房内主机设备进入现场,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为设备款,计人民币柒佰捌拾陆万伍仟零捌拾元整(人民币7865080.00元);
4、冷冻机房工程、热水机房工程、管网、宿舍楼、行政楼及综合楼一内整
个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为进度款,计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贰仟伍佰肆拾叁元整(人民币
3932540.00元);
5、运动馆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为进度款,计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贰仟伍佰肆拾叁元整(人民币
3932540.00元);
6、剩余10%尾款,待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为进度款,
计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贰仟伍佰肆拾叁元整(人民币3932540.00元);
7、以上价款包含总包管理费(计3%),甲方支付以上款项时同比例扣除总包管理费。
(八)工程验收与竣工结算
1、验收时间与竣工日期
(1)中间验收: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中间过程验收事项,乙方应提前两
天通知甲方或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提交相关工程资料。验收人员验收完毕,给出验收意见。因乙方原因返修整改后复验,按同样要求或根据验收意见处理。
(2)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两天
内到现场验收,经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复查不合格,返修费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验收不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提
交相关前期所有工程资料。验收人员检查前期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合法状况,做出可否验收的意见,并及时将整改意见或确定验收日期反馈给乙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书,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有效工程资料,并将工程物业交付甲方使用,同时向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备案;如工程尚未完成或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按验收意见在双方约定期限内返修或完善,之后按本条款要求再进行验收,保证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2、验收标准:工程验收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会议纪要、变更通知
和有关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标准、质量检验标准与有关文件的要
6求进行。
3、竣工资料:工程竣工,竣工资料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编制,并向甲方
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等竣工资料共四份,按要求如实记录工程的实施与变动,真实反映工程交付时的状况。
4、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最终结算以
经甲方及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由乙方上报并经甲方及业主审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综合单价按合同附件内综合单价计,结算总价款包括合同价和现场签证部分。签证部分的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合同附件中的单价。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无正当理由单方拒绝履行合同,则应支付乙方万分之一合同总
价的违约金,结清已完成内容款项后终止合同。
2、乙方中途单方拒绝履行合同,则应支付甲方万分之一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并退回余下预付工程款,甲方结清已完成内容款项后终止合同。如乙方的单方行为将造成或已造成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追索赔偿。
3、甲方应按时组织并参加各项验收工作,未通知乙方延期而逾期未验收的,
乙方可按期自检,自检合格,即可进入后续工作。若事后甲方要求补验,乙方应给予配合,补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补验费用,工期顺延;补验不合格,乙方应承担返修整改费用,工期不得顺延。
4、甲方逾期付款,应及时补还欠付的货款,并自逾期之日起每一天按欠付
金额的万分之一计算罚金。
5、乙方所供产品的产地、品种型号或质量不合约定或因其它乙方原因致使
产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如乙方的行为已影响甲方的后续工作,甲方有权追索赔偿。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乙方有故意以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冒充标的产品,或有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掺杂在标的产品中等欺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扣留所有未付工程款并按该正常产品的十倍价格追索赔偿,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逾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
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时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计取罚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将结算工作顺延。
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施工一周以上,经甲方劝告仍拒不施工的,按乙方单方拒绝履约处理。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中未按照工程报价明细表(后附)中所列的设
备及主材的品牌、型号及规格进行施工,乙方应承担扣留所有未付工程款并按该
7正常产品的价格加倍追索赔偿,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对于报价明细表中
漏报的项目视为含在此报价总额中。
(十)收入确认政策根据本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确认收入。
(十一)其他约定条款
合同条款对材料设备的需求与供应、工程工期、甲乙双方责任、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在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增加利润)。
2、金通灵储能公司利用自主技术优势,将电储冷、电储热技术共同运用在
中天绿色精品钢(通州湾海门港片区)项目生产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中,该项目是金通灵在电储冷、电储热细分行业中的首台(套)项目,对金通灵在储能行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推动区域绿色能源、绿色工业、绿色消费的发展。
3、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合同暂估总价对应现有工程承包范围内工程量的价款,最终结算以实际
发生工程量的增减为准,存在执行金额与合同金额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2、本合同利用储能(储热、储冷)技术及余热回收技术制冷制热技术,相
关技术在首台(套)项目中的运用,存在技术不确定性。
3、本合同款项分阶段、按比例、根据工程验收情况收取甲方相应款项,存
在回款周期较长、不能按时验收或不能足额收取款项等风险。
4、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政策法
规、行业环境及甲方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5、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在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合同
所列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86、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
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情况,存在工期延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1、金通灵储能公司与南通四建签订的《中天钢铁绿色精品钢项目生产指挥中心高效电储能及余热回收空调系统集成合同》;
2、金通灵储能公司与南通四建、南通丰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的《空调安装工程合同》;
3、金通灵储能公司与南通四建、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相关《约谈记录表》。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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