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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
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成的影
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进行套期保值,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
紧密相关,以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
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为目标,不以投机为目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
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
3、本次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局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一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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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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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专用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署《关于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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