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机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川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一
(本页无正文,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水于
金永利:张薇:
黄反之:_____
2)2年3月9日
黄反之:
张薇:金永利:
独立董事(签字):
(本页无l文,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永利:
张薇:
黄反之:"
2)2月月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