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23|回复: 0

秀强股份_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复制链接]

秀强股份_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陌路 发表于 2022-3-11 00:00:00 浏览:  42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审核函〔2022〕020047号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请对以下事项予以落实:
1.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持有花火(厦门)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花火)10%的股份。厦门花火主营业务为动漫作品设计制作、发行、运营与动漫衍生产品产业的开发
运营以及儿童线下实体门店的早教培训,自2019年下半年至今已无实际经营,动漫相关业务、线下早教实体门店已全部关停,发行人对相关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厦门花火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暂无回购发行人所持厦门花火10%股份的资金实力,未来其有能力回购时将及时履行回购程序。截至目前,厦门花火的股权转让手续暂未开始办理。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转让持有的厦门花火股权的
最新进展情况,相关转让是否对发行人权益造成较大影响;(2)结合厦门花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情况等说明相关股份转
1让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并在回复内容披露后同步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并在收到《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3月11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6 13:42 , Processed in 0.199274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