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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汉马科技编号:临2022-01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控股”)委托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以下简称“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人民币6亿元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65%,按年结息,期限60个月。
●该委托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
厂房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为本金数额人民币6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接受江东控股委托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人民币6亿元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65%,按年结息,期限60个月。该委托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厂房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1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次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江东控股
1、公司名称: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1999年3月15日
4、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邦彦
6、公司住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
7、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餐饮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
1、公司名称: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成立时间:2006年6月2日
4、负责人:金旸
5、公司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碧溪丽景城市花园1-111室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许可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时间:1999年12月12日
4、注册资本:65431.48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6、公司住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2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不带操作人员的汽车租赁);机动车改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
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62423.72万元,负债总额
1017391.1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1767.9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81982.30万元,资产净额245032.5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2824.96万元,净利润-48911.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257298.73万元,负债总额
1029458.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8479.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29890.38万元,资产净额227840.53万元;2021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442014.17万元,净利润-75108.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接受委托贷款及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委托人: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受托人: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园支行
3、借款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委托贷款金额:6亿元人民币
5、委托借款期限:60个月
6、贷款年利率:4.65%
7、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8、担保方式: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资产清单:
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单抵押物暂作担保债权本金抵押物名称权证号数量所属公司备注
号位价(万元)数额(万元)
皖(2021)马鞍开发区湖西南路共有宗地面积
1山市不动产权第㎡33863.688136.044878.12华菱汽车
359号3-全部48703.89㎡
0062288号
皖(2021)马鞍开发区湖西南路共有宗地面积
2山市不动产权第㎡55435.9613352.638005.84华菱汽车
359号4-全部119145.24㎡
0062291号
皖(2021)马鞍开发区梅山路共有宗地面积
3山市不动产权第㎡18906.147193.484312.99华菱汽车
1000号2-全部66078.20㎡
0017981号
经开区湖西南路皖(2021)马鞍地上建筑物随
4与长山路交叉口山市不动产权第㎡84121.352977.901785.46华菱汽车
土地一并抵押东南角0071201号
皖(2021)马鞍开发区湖西南路共有宗地面积
5山市不动产权第㎡26429.406583.743947.41华菱汽车
1958号4-5-全部91556.52㎡
0062343号
皖(2021)马鞍开发区湖西南路共有宗地面积
6山市不动产权第㎡57440.3718082.9010841.96华菱汽车
1958号6-7-全部150917.16㎡
0062340号
皖(2021)马鞍开发区湖西南路共有宗地面积
7山市不动产权第㎡139462.7631354.7218799.35华菱汽车
1958号1-3栋243583.00㎡
0062337号
开发区九华西路皖(2020)马鞍共有宗地面积
8799号2-6、8、山市不动产权第㎡67600.4412390.347428.87星马专汽
157842.58㎡
11、14栋-全部0034031号
合计483260.10100071.7560000.00
(2)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的主债权为本金数额人民币6亿元;
(4)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手续
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判决迟延履行的利息、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邮寄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登记费、过户费及其税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五、本次接受委托贷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受委托贷款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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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接受委托贷款为非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贷款利率合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江东控股通过马鞍山农商行市政公园支行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6亿元,并且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持有的部分土地、厂房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并由华菱汽车、星马专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将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有利于
公司的生产经营,支付利息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星马专汽为公司接受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将公司接受委托贷款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为了积极开拓市场,促进产品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采用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方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目前已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
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该客户须信誉良好,且经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确认。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000.00万元。其中,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
5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1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公司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3)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6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上海徽融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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