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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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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花自飘零水自流 发表于 2022-3-15 00:00:00 浏览:  40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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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6证券简称:联创电子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2684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和
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联淦”)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外币)。上述融资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和2021年5月1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2年3月14日,公司子公司江西联淦的控股子公司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联创”)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 ZH2200000024436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DB2200000011424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郑州联创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详细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联创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64M4FXR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0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顺根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 E
区 1-3号楼,E 区 5-8号楼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
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加工贸易、
商品贸易;从事光电子元器件、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激光半导体器件、光学
元件、摄像头模组、手机、计算机及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物业管理。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郑州联创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股东姓名股权比例(人民币万元)
江西联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60078%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0022%
合计20000100%
郑州联创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563162819.04442099495.74
负债总额270623864.11200869485.70
净资产292538954.93241230010.04
项目2021年1—9月(未经审计)2020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1406802548.291082961500.65
利润总额51496283.2139484160.25
净利润50130880.0336322845.96
郑州联创暂无外部信用等级评级,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最高债权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合同及主
债权见合同要素表的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也包括债权人为主债务人履行垫款/付款责任产生的追偿权。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2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4日(皆含本日)。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3、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甲方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为524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3.78%,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15000.00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6876.4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5.36%;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50601.49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3.64%;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宏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6275.00万元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72%。
公司目前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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