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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关于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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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电气:关于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补充公告

白菜儿 发表于 2022-3-16 00:00:00 浏览:  47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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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1证券简称:和顺电气编号:2022-005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拟对外出租部分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03号)(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就原公告中尚未出租房产的租金价格及所涉及审批权限有关问题进行如下补充说明: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3864平方米,其中尚未确定承租方的房屋建筑面积约为6184平方米,系公司3号厂房的3层和4层。根据目前公司房产所在地周边的租赁市场价格,以及综合考虑尚未出租的房产所在楼层,预计短期内该部分房产每月每平方米的出租单价将不超过30元。按照公司厂房租赁合同惯例,每两年为第一个价格周期预计,如该部分房产全部成功出租,则预计该部分房产租赁期两年的合同总金额最高不超过445万元。
原公告中已列明公司近十二个月内新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总金
额为727.152万元。合并上述尚未出租房产的预计成交总金额最高不
1超过445万元,则本次审议事项的交易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172.15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出租事项仍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目前该部分尚未出租的房产仍在招租中,承租方及其对应的租赁期和租赁价格尚不确定,具体出租面积、出租价格需以公司届时实际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为准。如果届时实际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的总金额超过本次预计的范围,本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后续对外出租房产的价格将参照租赁市场的价格,尚未出租部分的房产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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