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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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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财智金生 发表于 2022-3-17 00:00:00 浏览:  48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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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3证券简称:创世纪公告编号:2022-04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九全、夏军、王建、朱邓平、周洪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内容经查,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时,未准确评估部分存货的状态及其可变现净值,部分本应在2017年及以前年度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直至2018年才计提跌价准备,导致公司2017年及以前年度少确认存货跌价损失2.76亿元,2018年多确认存货跌价损失2.76亿元。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
创世纪时任董事长王九全、董事长夏军、董事兼时任总经理王建、时任财务
总监朱邓平、时任董事会秘书周洪敏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创世纪、王九全、夏军、王建、朱邓平及周洪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相关说明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
司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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