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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4证券简称:立方数科公告编号:2022-019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持有公司股份322474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3%)的股东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岭楠”)计划在
未来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283412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后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2022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宁波岭楠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1宁波岭楠大宗交易2022年3月17日6.1464170001.00%
合计6417000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岭楠合计持有股份322474665.03%258304664.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2474665.03%258304664.03%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未发生持股变动。
二、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9幢101-422室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3月17日股票简称立方数科股票代码300344变动类型
(可多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641.70 1.00
合计641.701.00
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18108.191628.2217466.491627.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24.74665.032583.04664.03
有限售条件股份14883.44523.1914883.44523.1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预披露宁波岭楠的减持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计划(公告编号:2022-011)。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划
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宁波岭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3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宁波岭楠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前述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宁波岭楠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承诺,宁波岭楠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宁波岭楠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岭楠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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