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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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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朋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丹桂飘香 发表于 2022-3-18 00:00:00 浏览:  43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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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位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徐伟先生、时龙兴先生以及邬成忠先生。
(一)现任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徐伟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8月至1991年6月历任江苏无锡742厂工程师、车间主任,1991 年 7月至 1996年 6月历任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 MOS电路事业部技术质量部部长、副总工程师,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任上海华虹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部召集人,1997 年 8 月至 2013 年 9 月担任上海华虹 NEC 电子有限公司总监、副总裁等职,2013年10月至2019年9月任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副总裁,2019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
时龙兴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7年2月至今就职于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0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东南大学集成电路学院院长,2009年11月至2014年
12月任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2014年12月至2019年8月,就职
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专用集成电路技术研究所,任所长;2000年1月至今,就职于国家专用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主任。
邬成忠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8月-2008年12月就职于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09年1月-2020年9月就职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助理总监、副总监、总监;
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任华进半导体封装先导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至今,任无锡市金融创业投资集团公司一村资本副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薪
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共召开10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次应参加会议次实际参加会议独立董事姓名委托出席次数未亲自参加会数次数议徐伟770否时龙兴770否邬成忠770否
2、独立董事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应参实际应参实际应参实际应参实际独立董事姓名加会参加加会参加加会参加加会参加议次会议议次会议议次会议议次会议数次数数次数数次数数次数徐伟11110055时龙兴11113300邬成忠00003355
3、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实际参加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缺席次数会议次数徐伟330时龙兴330邬成忠330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我们独立勤勉,诚信履职,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公司均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安趋电子100%股权,自6月30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完成了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议案上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履职经历进行核查,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于2021年1月27日披
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021年2月25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业绩预报和快报的发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证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审计工作。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经营计划的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12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84万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的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我们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继续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审计等相关工作,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
公司治理,坚决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发展。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份!要徐伟
以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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