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
中国·北京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2)-04-128
敬启者:
受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视频见证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2年3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事宜于2022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网站发出关于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审议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人等。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1派林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台。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下午15:00,地
点为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1号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年3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2022年3月21日下午15: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湛江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1号会议室如期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绍兰女士主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
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8人,代表股份422870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7.69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
所律师以视频通讯方式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2派林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以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使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对现场表决投票情况进行监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统计情况。
(四)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及单独统计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议案1:《关于使用暂时闲总体42272275699.9651%1475320.0349%00.0000%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小投资者1494928899.0228%1475320.9772%00.0000%
总体42272275699.9651%1475320.0349%00.0000%议案2:《关于修改的议案》中小投资者1494928899.0228%1475320.9772%00.0000%议案3:《关于子公司2022总体42272275699.9651%1475320.0349%00.000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小投资者1494928899.0228%1475320.9772%00.0000%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此页以下无正文)
3派林生物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颜羽
经办律师:刘兴王浩
2022年月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