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
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充分调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增值保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或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安全总监等。
第三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效益优先、优劳优酬,维护出资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合法权益。
(二)坚持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相结合原则,实现与企业经
营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四)坚持薪酬收入实行先考核后兑现原则。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第五条高层管理人员执行年薪制薪酬。
第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分为月度基本年薪、季度绩效年
薪与年度绩效年薪,三者比例为50:20:30,月度基本年薪按月度平均发放,季度绩效年薪按季度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年度绩效年薪按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第七条奖励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利润的完成情况,公
司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