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52|回复: 0

关于对鸿利智汇的监管函

[复制链接]

关于对鸿利智汇的监管函

安静 发表于 2022-3-28 00:00:00 浏览:  4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关于对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41号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你公司以4500万元认缴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纳科技)326.864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持有迪纳科技18%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关于江苏南亿迪纳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刘南杰、李永侠、刘启武作为迪纳科技原股东和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迪纳科技2015-2018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75000万元。你公司未在2016年至2018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迪纳科技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也未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迪纳科技业绩承诺履行进展,直至2021年10月8日才补充披露。
2015年4月16日,你公司向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晟半导体)增资787.20万元,持有旭晟半导体19.68%股权。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关于深圳市旭晟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李少飞作为旭晟半导体原股东和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旭晟半导体
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万元、1000万元、
1500万元。2017年6月26日,你公司拟向广州市鸿利秉一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利秉一)增资1800万元,持有其60%股权。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关于广州市鸿利秉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吴乾作为鸿利秉一原股东和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鸿利
1秉一2017年下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00万元,2018年至2020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2700万元。2018年9月26日,你公司与吴乾签署《关于广州市鸿利秉一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如鸿利秉一2018-2020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720万元,则吴乾应在鸿利秉一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日内,将其持有的4%鸿利秉一股权无偿转让给你公司;如鸿利秉一2018-2020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720万元,但低于1200万元,
则吴乾应在鸿利秉一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日内,将其持有的4%鸿利秉一股权按未完成的业绩比例无偿转让给你公司。你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两项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也未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专项披露上述两项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及相关进展,直至2021年
11月22日才补充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11.11.1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8.6.1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4.5.7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1.3条、第7.4.5、第7.4.6条、第7.4.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2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3月28日
3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6-15 20:02 , Processed in 0.155837 second(s), 46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