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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康:管理人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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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康:管理人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

彼岸花开 发表于 2022-3-29 00:00:00 浏览:  58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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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2-03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21年7月9日收到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及《通知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
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
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2、法院已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
续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以及《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管理人就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事宜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价除权除息公式调整事项的提示恒康医疗管理人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了《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权益调整方案》”,2022年3月24日已发布《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更新版本)。根据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意见,如实施《权益调整方案》,需结合重整方案实际情况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事项的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该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具体如下。
(一)拟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的原因
根据《权益调整方案》,本次重整计划涉及对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以现有总股本186523643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7.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约1398927323股,其中,825927323股股票全部由产业投资人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
以每股1.27元的价格有条件受让;573000000股股票全部由财务投资人以每股
1.3元的价格有条件受让。综合计算,本次转增股票的平均价格为1.28元/股。由
于权益调整后公司总股本和总资产将增加,但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目前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且公司原股东并未获得本次转增股票,多重因素共同对权益调整后公司股票的真实价值产生影响,为反映重整事项对公司权益调整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股票交易价格的影响,需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
(二)关于调整股票开盘参考价的合理合规性
1、根据《权益调整方案》,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有
条件受让,受让对价将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部分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具体以法院裁定批准的《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规定为准),公司原股东实际并未获得转增股票。从《权益调整方案》的安排来看,本次转增后,公司在股本增加的同时,获得了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根本性改善,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而恒康医疗原股东所持股票数量未发生变化。此消彼长下,需要考虑各项因素对公司股票真实价值产生的影响。
2、本次重整计划涉及对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按每10股转增7.5股的比
2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约1398927323股,其中,825927323股股票全部由产业投资人新里程以每股1.27元的价格有条件受让,573000000股股票全部由财务投资人以每股1.3元的价格有条件受让,该行为并非一般情形下纯粹向上市公司全体原股东进行配售的行为,更接近于一次面向市场、协商确定的交易行为。
3、重整完成后,恒康医疗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此外,新里程作为
产业投资人,未来将根据经陇南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的经营方案/计划从产业发展层面助力恒康医疗未来发展,具体以《重整计划》中的内容为准。
综上,恒康医疗对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具有合理合规性。
(三)关于调整股票开盘参考价的公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4.2条的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
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分红、送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4.2条的规定,拟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上述公式中,转增前总股本为1865236430股,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0,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1793827700.21元,抵偿债务转
增的股份数为0,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1398927323股,向原股东
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为0,不涉及现金红利。
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计算下,恒康医疗转增股份的平均价格为1.28元/股[(1.27元/股×825927323股+1.30元/股×573000000股)÷(825927323股+573000000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1.28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
于或等于1.28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三、风险警示
1、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份平均价格1.28元/股,公司
股票按照前述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2、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开盘参考价与后续几日股票价格波动密切相关,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法院已依法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
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股票交易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告》。
4、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
(六)项的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管理人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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