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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药业:中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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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药业:中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牛哥 发表于 2022-3-31 00:00:00 浏览:  45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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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新加坡交易所有关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中国准则、国际准则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我们认为,据独立董事及公司管理层所知,没有任何其他信息将致使该2021年中国准则、国际准则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不确实或具有误导性。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事项
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子)公司经营者年薪制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方案。
五、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本次与有关关联方续签、签订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暨公司与有关关联方进行经常性普通贸易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在董事会
表决时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正、公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完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该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而将给其他股东带来更高的回报。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刚刘育彬李清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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