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同意公司将2021年年报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泽风、寇祥河、田国兴
2022年3月29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