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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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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2-3-31 00:00:00 浏览:  43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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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11:00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5层509-510单元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余德才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德才先生主持,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869916.91元,同比下降18%;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96863520.06元,与上年同比由盈转亏。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95702150.48元,其中流动资产
557694022.59元,非流动资产1538008127.89元;负债合计845112605.56元,
所有者权益1250589544.92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6863520.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5116953.93元,本
1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91980473.9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亦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3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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