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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0证券简称:海峡创新公告编号:2022-019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吴
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佑集团”),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2年3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60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吴艳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50号
住所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市拱墅区永福桥路5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1601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1年7月21日-2022年3月30日股票海峡创新股票代码300300简称变动
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类型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 股、B 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等)
A 股 686.0129 1.02
合计686.01291.02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比例(%)比例(%)
吴艳7421.241211.056982.980610.40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2242.92863.341995.17632.97
合计持有股份9664.169814.398978.156913.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664.169814.398978.156913.37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2021年6月4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计划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36940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2%,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同时,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在任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划
2021年12月30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计
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336940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中的股份数量后)的2%,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同时,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是□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平潭
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创投”),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104314895股股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15.34%,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占公司当时股份总数的7.24%,即4922379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上述比例均以协议转让时的公司总股本
679945828股为准)
放弃表决权吴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放弃表决权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除向平潭创投及其关联方转让前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每年合并计算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且保证在放弃表决权期限内,双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不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若未来将前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转让给其关联方,则应确保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就上述放弃表决权的上市公司股份继续遵守原有的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非经平潭创投或其关联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如弃权股份不再为吴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其或其关联方名下之日,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终止。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自协议终止之日,弃权股份恢复表决权。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吴艳
信息披露义务人2: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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