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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全体监事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并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次监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的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第七届监事会
12021年3月24日案》;
第九次会议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22021年4月26日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十次会议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七届监事会32021年8月9日2、《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第十一次会议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
42021年8月30日
第十二次会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52021年10月22日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1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具体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营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日常运行能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各项财务会计准则进行,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能客观、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
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4、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进行了审核,监事
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提高了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了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对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相关制度及时进行修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有效的。
7、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内
3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良好,未发现有
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紧
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正确行使监事会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会继续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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