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等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需要,另参照2022年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玲;吴清池;张白
2022年4月8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