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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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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2-4-12 00:00:00 浏览:  42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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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证券简称:天虹股份公告编号:2022-027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8847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股本总额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8847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1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4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92中航国际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208*****162五龙贸易有限公司
308*****623共青城奥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449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508*****775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7日至登记日:2022年4月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2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19楼
咨询联系人:万颖、黄晓丽
咨询电话:0755-23651888
传真电话:0755-23652166
七、备查文件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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