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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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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王员外 发表于 2022-4-11 00:00:00 浏览:  6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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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025证券简称:华星创业公告编号:2022-017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11日在杭州市滨江区聚才路500号华星创业大楼9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东成先生主持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74858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2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00%。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6157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0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74858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2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6157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03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由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涉及向特定对象公司股东杭州兆享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瑞安市创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故杭州兆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回避表决。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20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4843%;反对31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20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4843%;反对316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24634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6278%;反对285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34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6278%;反对285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7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鲁晓红、陈根雄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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