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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德林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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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林海:德林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炒股 发表于 2022-4-14 00:00:00 浏览:  5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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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069证券简称:德林海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4月
1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录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8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8
2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特别提醒:近期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管控和防御需要,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当日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登记、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报
告等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参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理解。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
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5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2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胡明明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6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7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
关的其他事宜;
8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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