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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08证券简称:中信博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
对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追加投资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37万元;
*资金来源:上述项目追加投资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信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上述项
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
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158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92.8870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4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1459025.3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7054803.4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75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金额(万元)(万元)
1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安徽融进50131.1850131.1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2公司8006.738006.73
司研发中心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10000.0010000.00
合计-68137.9168137.91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参照公司于2020年 9 月 1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2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6500万元,及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1062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253.46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情请参照公司于2021年 9月 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投资总额拟使用超募资金投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万元)资金额(万元)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基地安徽融进新能源有
156631.186500.00
建设项目限公司“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中信博香港(投
27253.467253.46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资)有限公司公司”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37000.0037000.00
4剩余超募资金--11814.11
合计-100884.6462567.57
(注: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不计银行利息账户费用等收支)
三、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及项目概况
(一)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追加投资如下项目,投资金额及比例见下表:
拟使用超募资序实施追加投资金额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金追加投资金
号地点(万美元)额(万元)
3追加投资“江苏中信博新中信博投资760.00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1印度(香港)有(约合人民币4837.00注
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限公司4837万元)私人有限公司”项目
合计-4837.00
(注:表格中人民币系按当前汇率计算,后续实际投资人民币金额可能根据投资时汇率进行调整)
本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金额扣除后,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6977.11万元(不计银行利息账户费用等收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决议在印度与Adani Infra(India)LTD.合资共建印度跟踪支架生产基地,项目备案名称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工厂项目”或“该项目”)。其中,该项目投资总额:1770.00万美元,中信博出资约为1062.00万美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占合资公司股份60%,印度合作方出资约708.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股份40%。详情请参照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议案》,决议印度工厂项目投资方式由公司通过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新建项目公司并持股60%,变更为公司通过中信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合作方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60%股权且后续根据项目推进需要进行认购注册资本或股东借款的投资方式。详情请参照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本次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原因及情况
4鉴于,该项目建设规模及设计方案是根据当时的项目建设成本、生产工艺及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现工厂建设期间因为疫情原因,原物料和运输成本增加,且部分追加建设内容不在原预算内,如运营资金、厂房辅助设施、税金等,造成该项目整体预算超出约1266万美元。为满足该项目建设需求并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印度工厂尽快投产,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37万元(按当前汇率计算,后续实际投资人民币金额可能根据投资时汇率进行调整)。
本次追加投资后,公司向该项目投资额度情况如下:
拟使用超募资金原计划投资金调整后投资金追加投资金额序号项目名称追加投资金额额(万美元)额(万美元)(万美元)(万美元)“江苏中信博新能
10621822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760760(约合人民币(约合人民币1司在印度投资新建(约合人民币(约合人民币
7253.46万11603.04万贾什新能源私人有4837万元)4837万元)元)元)限公司”项目
(注:表格“原计划投资金额”中人民币系按当时境内备案时点汇率计算,后续调整及追加投资人民币金额系按照当前汇率计算,后续实际投资人民币金额可能根据投资时汇率进行调整)
四、履行的程序
2022年4月12日,中信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约7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837万元(实际金额以计入含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追加投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内容及审议程序符5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追加投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可有效满足该项目建设需求并推进该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追加投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印度投资新建贾什新能源私人有限公司”项目,该事项已于2022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6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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