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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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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shenfu 发表于 2022-4-14 00:00:00 浏览:  4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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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2证券简称:佳云科技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昕女士(简历详见附页)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责任及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陈昕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86969363;
传真:0755-26921645;
邮 箱:jykj@kaisacloud.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B 座 35楼。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
1附件:
1、陈昕简历
陈昕女士,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在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投资者关系专员、主管;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在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在中国永拓咨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陈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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