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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度,作为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进华于2021年12月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2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纪雪洪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1年度独立董事由方建一先生、张进华先生、刘小诗先生组成,各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如下:
方建一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首钢总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3月至2015年
7月,历任华夏银行董事、副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崇德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1月至今,任蓝谷科技(600733)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进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历任助理工程师、《年鉴》信息研究室副主任、情报所政策研究所所长、信息研究副主任;2009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信息研究管理副秘书长;2012年12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信息研究管理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9年4月至2022年1月10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小诗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先后获得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工学院技术管理系工业管理专业理科硕士学位、哈里曼管理学院公共管
理专业理科硕士。1971年3月至1979年12月,就职于山东胜利石油化工总厂炼油厂;
1979年12月至1983年7月任石油工业部炼油化工生产司干部;1983年7月至1985年8月,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干部;1985年9月至1987年12月,就读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工学院技术管理系工业管理专业及哈里曼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1987年12月至1991年12月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研究基金会财务分析师;1991年12月至1993年4月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干部;1993年
4月至1996年2月,任美国科比亚咨询公司项目经理;1996年2月至1997年4月,任韩
国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4月至今,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执行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声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内会议出席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4次。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大会情况董事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次式参加次次未亲自参大会的次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数数加会议数方建一1212000否4张进华1212000否4刘小诗1212000否4
(二)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规范运作。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同意意见。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见面会、现场座谈等途径,向我们报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平时工作时间还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交流,实时了解公司的有关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査,针对公司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我们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认为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和聘任的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确立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0),于2021年2月25日披露《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因原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大华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H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H股发行并上市提供
财务审计的资格、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九)股权激励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能够积极、合规地履行以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2021年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贯彻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现行的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认真研究,尤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合法,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增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方建一、刘小诗、张进华
2022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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