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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要求,我们作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查验,我们认为:
1、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2683.81亿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含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公司为全资或非全资子公司转让的应
付账款承担共同还款义务余额合计为389.94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对外担保与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
2022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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