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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同洲 股票代码 002052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ST 同洲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刘道榆谢志胜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办公地址
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018号讯美科技广场1号楼2701
传真0755-267226660755-26722666
电话0755-269960000755-26999288
电子信箱 liudaoyu@coship.com xiezhisheng@coship.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
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随着融合网络接入、互联、物联、AI、PVR、4K、音响、投影、智能语音、会议等功能的融合,智慧家庭生态产品及体系越来越多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系统化以及生态化、交互化、多样化发展。公司已推出新一代全业务融合云平台、物联网解决方案、雪亮工程解决方案,以及新一代智能网关产品,以满足部分家庭的智慧化升级的需求,及推动运营商向智慧化、物联化进阶。
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公司已成为行业内能够为运营商提供成熟的智慧家庭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商,产品种类齐全、技术先进,前端产品涵盖全业务融合云平台、大数据平台、互动直播平台、MOUI管理系统、深度EPG系统、业务混排系统、消息引擎系统、智能广告系统、全业务监控平台、终端网管系统以及智慧社区解决方案、物联网解决方案、雪亮工程解决方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案;终端软件涵盖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硬件产品涵盖新一代智能网关、智能数字机顶盒、宽带网络
接入设备、IPTV终端、OTT终端及数字前端设备。
公司新拓展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生产销售业务。销售进行市场调研并建立营销数据库,获得更多的优质客户资源,注重产品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采购严格筛选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及物料申购档案,把控来料品质,控制成本,合理计划采购物资;加强研发和生产管理,技术上克服产品缺陷,提高产品良率。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以订单产品设计开发和新产品开发为主。
(1)订单产品设计开发
订单产品设计开发首先由客户提出技术要求,然后公司安排技术人员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并充分了解客户技术需求,公司管理人员对研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项目由公司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并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
(2)新产品开发新产品开发包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新产品的开发和公司战略产品的开发。新产品开发由研发中心与市场部根据年度战略目标或者客户合同需求共同分析产品研发方向,明确新型研发产品要求后,由研发中心组织成立专门项目组,对新项目研发可行性、研发周期及成本,以项目分析报告的形式提交至相关研发机构负责人、总裁审批该研发项目,获得通过的研发项目则作为新产品进行研发,其中,该项目组由研发人员、销售人员、供应链人员和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采用并行工作的方式,有效地提高研发的成功率、缩短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
2、销售模式
国内销售采用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产品一般通过招标与客户建立供货关系,按合同约定进行交易。智能数字终端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前端系统平台及解决方案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运营商。国外销售以直销为主,直接销售给全球多个国家的运营商。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运营部根据销售部接收到的产品订单并结合产品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依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分计划,组织安排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4、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物料分类的采购模式,根据所采购的原物料的可获取性、价值大小、竞争环境和市场供需形势,分为关键物料、瓶颈物料、杠杆物料和常规物料,并依据各类型的特点制定不同的采购业务流程与管理策略。关键物料或瓶颈物料类采购,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保证供应商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提供长期支持;杠杆物料或者常规通用物料采购,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确定此类物料厂商的准入标准,通过招标比价、反向拍卖等手段,结合公司的采购配额策略来确定标的物料的供应厂家、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在采购管理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了详细、完善的采购业务流程,包括采购策略制定流程、供应商认证流程、供应商选择流程、采购询比价流程、预测与备料流程、采购执行流程、采购付款审批流程、供应商绩效评价流程等。此外,公司还设有稽查部门来监督采购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确保采购业务保持良性运作,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提供必要保证。
公司的主要业绩来源于国内外智能数字终端产品的销售和各类运营商全业务融合云平台的销售及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485736516.25693385543.02-29.95%954135632.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560033.37231107987.15-82.45%377966058.01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139244438.79288468801.88-51.73%78227598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721184.21-153758969.37-20.79%-20319901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51988722.64-149396213.58-1.74%-195779944.94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64695.86-6903617.19-405.02%-41736195.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90-0.2061-20.82%-0.27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90-0.2061-20.82%-0.2724
2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91%-50.49%-84.42%-41.9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6400944.0836113306.8537784734.062894545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46998.72-9932255.00-31447069.32-12829486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279850.53-13470772.41-30996789.59-90241310.11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4419.00-9846772.13-2785465.16-16788039.5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年度报告披露日前年度报告披露日报告期末表决权报告期末普通一个月末表决权恢
40626前一个月末普通39539恢复的优先股股00
股股东总数复的优先股股东总股股东总数东总数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质押123107000
袁明境内自然人16.50%1231070380冻结123107038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9.16%683080000
-万能保险产品
吴一萍境内自然人3.58%267061180
杨孝镜境内自然人3.12%232909390
吴莉萍境内自然人2.89%215535030
陈磊境内自然人1.80%134464000
迟常卉子境内自然人1.51%112897000
李超宇境内自然人1.07%80002000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0.84%6288000
-分红-个险分红
吴向明境内自然人0.47%35003000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为法定一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致行动人;股东吴莉萍和吴一萍系姐妹关系,且在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过程中动的说明有一致行动情形而构成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判断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判断他们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无
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第一大股东无法取得联系事项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公告披露了无法与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联系的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然无法与袁明先生取得有效联系。
2、第一大股东股份冻结事项
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
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由于公司未能与
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取得联系,故无法知悉冻结原因。
3、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袁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00股质押给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牛龙行”),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745959694股的比例为16.50%。
2017年10月27日,袁明先生与小牛龙行签署了《袁明与深圳市小牛龙行量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袁明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全部转让给小牛龙行。截至本报告公告日,袁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24.92万元。以上资金占用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沟通,督促对方尽快归还其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后续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其他方法来维护公司的权益。
5、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主要银行账户因公司涉诉案件申请财产保全被冻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6、投资者诉讼事项
2021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号)。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可能面临投资者诉讼事项。
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7、2021年10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
8、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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