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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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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4-20 00:00:00 浏览:  5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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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363股票简称:博腾股份公告编号:2022-055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当前总股本54416532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023906.76元(含税)。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41653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37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8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260居年丰
200*****514张和兵
301*****541陶荣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19日至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咨询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园区方正大道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外包服务基地研发中心
咨询联系人:皮薇、汪星星
咨询电话:023-65936900
传真电话:023-65936901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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