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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证券简称:沙河股份公告编号:2022-1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
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因参加深圳市南山区政府相关会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举董事胡月明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9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8658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8613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
A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3389199.9646%243000.0354%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050045.7589%2430054.2411%00.0000%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
A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3479199.9659%234000.0341%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140047.7679%2340052.2321%00.0000%
3.《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
A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3339199.9639%248000.0361%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000044.6429%2480055.3571%00.0000%
4.《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
A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3339199.9639%248000.0361%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000044.6429%2480055.3571%00.0000%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
A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3339199.9639%248000.0361%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4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000044.6429%2480055.3571%00.0000%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
A 股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6863339199.9639%248000.0361%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000044.6429%2480055.3571%00.0000%7.《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提案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A 股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6863339199.9639%248000.0361%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5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000044.6429%2480055.3571%00.0000%8.《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融资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该提案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股份数量东大会有效表
(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股)决权股份总数
A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6863339199.9639%248000.0361%00.0000%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大会中小股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东所持有效表
(股)(股)(股)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的比例的比例
2000044.6429%2480055.3571%0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亮、何子楹;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6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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