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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7证券简称:建新股份公告编号:2022-009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87474.7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规定,按
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38747.47元,余下未分配
利润14748727.23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580666485.26元,扣除2020年度权益分派55124962.20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40290250.29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55173106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173106.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本次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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