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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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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4-23 00:00:00 浏览:  50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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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363股票简称:博腾股份公告编号:2022-058号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续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同意续聘居年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吉耀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聘任王忠能先生、白银春先生、朱坡先生、王丰平先生、王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皮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续聘汪星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皮薇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汪星星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皮薇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皮薇女士、汪星星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园区方正大道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药外包服务基地研发中心邮编:400714
电话:023-65936900
传真:023-65936901
邮箱:porton.db@porton.cn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陶荣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喻咏梅女士、孙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195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12%;喻咏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4%,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50000份;孙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20000份。陶荣先生、喻咏梅女士、孙敏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及董事会对陶荣先生、喻咏梅女士、孙敏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附件:
居年丰,男,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2 年 5 月,长江商学院 EMBA。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重庆聚心投资有限公司、润生药业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日,居年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890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居年丰先生与陶荣先生、张和兵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居年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居年丰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1号)。除上述事项外,居年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居年丰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之一,对公司的创立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熟悉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情况,上述处分不存在影响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吉耀辉,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9年1月,硕士。曾任职于美国罗氏、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小分子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公司小分子事业部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耀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持有公司股票期权135000份,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晖,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9年4月,硕士。曾就职于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泰州供电公司、英特尔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瑞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历任电气工程师、财务分析师、财务分析副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忠能,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4月,学士。曾就职于成都超人药业有限公司、有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制剂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制剂CDMO 业务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忠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白银春,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3年2月,硕士。曾担任江苏东台化肥厂生产调度,上海子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厂长、生产厂长,上海展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江西博腾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宇阳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公司江西宜春工厂和湖北应城工厂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银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持有公司股票期权60000份,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朱坡,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7月,学士。曾任西南制药二厂五车间及研究所工程师、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科研一处处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采购、物流、知识产权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持有公司股票期权60000份,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朱坡先生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1号)。除上述事项外,朱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朱坡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上述处分不存在影响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王丰平,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68年10月,学士。曾就职于陶氏化学、杜邦公司、拜耳公司等公司,先后担任工程师、生产主管、生产经理、厂长、亚太区制造总监及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公司重庆长寿工厂总经理,负责公司重庆长寿工厂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丰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锐,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76年6月,学士。曾就职于丽珠医药、大昌华嘉、纽迪希亚制药、雅培、阿斯利康及赛诺菲公司,历任高级品牌经理、执行市场总监、市场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营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数字化营销、销售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皮薇,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87年3月,硕士。曾任职于宝姿时装有限公司、网龙网络有限公司。2013年6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于2014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4-3A-104)。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及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人
力资源部高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皮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股票期权45000份,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星星,女,中国国籍,1988年6月出生,学士。曾任职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603766)。2013年12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于2015年6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5-3A-081)。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星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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