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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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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智胜: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2-4-23 00:00:00 浏览:  42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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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聘任范雄为公司总经理;杨波为常务副总经理;黎新、李
晓峰、吕学斌、胡术为副总经理;吴俊杰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程鹏为总工程师;胡清娴为财务总监;陈志刚为人力资源总监;马莎为行政总监。该等人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行使与其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上述决定。
独立董事:车晓昕、王清云、张华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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