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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所涉及事项在2021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2〕630号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股份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4168号)。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500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金盾股份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4、5所述,金盾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浙江红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于2021年4月22日由杭州中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宜投资)、浙江中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联合竞买取得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成交价格为23200.00万元,该竞买结果业经金盾股份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据此,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确认商誉减值等各项损失39231.36万元。
根据金盾股份公司与红相科技公司原股东中宜投资、杭州红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将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第1页共2页议》,业绩承诺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需向金盾股份公司补偿59696.44万元,金盾股份公司于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确认补偿收益12563.00万元和
47133.44万元。该业绩补偿款已于2021年4月27日通过回购中宜投资、红将
投资所持金盾股份公司股票的方式收回。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金盾股份公司与中宜投资、浙江中财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完成红相科技公司100%股权的交割,并于本期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23200.00万元;2021年4月27日业绩承诺方中宜投资、红将投资以持有的价值59696.44
万元的金盾股份公司股票进行补偿,相关股票已于2021年4月28日注销。因此,我们认为金盾股份公司2020年度强调事项所涉及事项在本期已经消除。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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