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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以来高
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对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充分保护每位投资者的知情权。全年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计对外发布定期报告4份、64份登报挂网公告、80份报备文件。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继续发挥作用,全面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透明度,让投资者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较为完善的
投资者保护制度,并持续完善,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投资者接待与沟通情况公司坚持通过各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聆听他们的意见,传递公司的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个渠道的沟通交流平台,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等。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能够及时传递给公司,并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接受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度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类提问咨询97次,及时响应接听投资者电话,从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多层次多角度向资本市场展现公司的实际状况。
三、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为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2021年,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已面向全体投资者同时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渠道,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另外股东大会还设置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进行公开披露,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四、注重投资者回报,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制订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了意见;公司通过电话、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股东
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52535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230507050.80元,占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6.90%。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21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分红标准和比例、实
施期限等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五、严格履行承诺
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以前期间作出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均得到了严格的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中相关内容。公司也将持续保持与股东、关联方的有效沟通,确保承诺事项能得到严格的履行,杜绝和防范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长期的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在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的基础上,为维护投资者切身利益提供更多保障,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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