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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15证券简称:瑞晟智能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1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6473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3259030.5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94388269.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4日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6874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账号金额(万元)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6401012200107903821602.63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749064331103017836.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519783594381575.90
合计31014.73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为发行费用支付账户,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30日于发行费用支付完毕后注销。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及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对应募投项目名初始募集账户名称账号期初余额现金管理支出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期末余额称资金金额工业智能物流系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64010122001079038统生产基地建设216026269.44104861328.36100000000.002529863.03202671.967593863.35业部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研发及总部中心
57490643311030178362000.0093252.35--283.9793536.32
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项目
合计294388269.44104954580.71100000000.002529863.03202955.937687399.67
瑞晟智能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峰智能”)收到募投项目资金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累计吸收募投项目募投项目现金管现金管理手续费账户名称账号期初余额利息收入期末余额投资款支出理支出收益支出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
64010122001095033111638000.0067145129.9163878205.32---688965.643955890.23
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
57490875741030178362000.0032315151.5431076346.50-1392069.45486.00335370.352965758.84
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90000000.0099460281.4594954551.82-1392069.45486.001024335.996921649.07
现金管理支出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专户储存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
奉化支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科技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
2020年10月9日,公司、瑞峰智能及民生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账户名称账号结存余额备注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640101220010790387593863.35三方监管专户
募集资金专户640101220010950333955890.23四方监管专户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57490643311030193536.32三方监管专户
行募集资金专户5749087574103012965758.84四方监管专户
合计14609048.7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3),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80745.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度全部置换完毕,并经中介机构审验。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现金管理计息结息银行金额购买日到期日类别类型方式大额存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3000.002020-10-30-固定利率型月结(注1)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大额存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000.002020-11-25-固定利率型月结(注2)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大额存单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5000.002021-01-132022-01-13固定利率型月结(注3)营业部大额存单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5000.002021-01-13-固定利率型月结(注4)营业部
注1: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2020/10/30~2023/10/30,公司将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有效期到期前进行转让。
注2: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2020/3/19~2023/3/19,公司将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有效期到期前进行转让。
注3: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2021/01/13~2022/01/13,公司已于2022年1月13日到期后收回。
注4:大额存单可转让,计息期间为2021/01/13~2023/01/13,公司将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董事会审议有效期到期前进行转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现金管理类别银行金额购买日到期日2021年度收益累计收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3000.002020-10-30-102.20119.28公司宁波高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大额存单1000.002020-11-25-37.0139.44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大额存单5000.002021-01-132022-01-13105.41105.41营业部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大额存单5000.002021-01-13-147.58147.58营业部
合计14000.00392.20411.7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的情形。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根据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于部分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稍有延迟导致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将会有所延期。
该募投项目原定于2021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预计在2022年6月前完成该募投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瑞晟智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438.8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495.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09.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截至期末投入项目达到预本年度实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本年度投入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目,含部分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进度(%)定可使用状现的效益是否发生重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金额预计效益变更(如有)(1)(2)差额(3)=(2)-(1)(4)=(2)/(1)态日期[注1]大变化工业智能物流
系统生产基地否21602.6321602.6321602.636387.8210864.87-10737.7650.29%2022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
研发及总部中否7836.207836.207836.203107.643744.29-4091.9147.78%2022年不适用不适用否心建设项目
合计—29438.8329438.8329438.839495.4614609.16-14829.6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详见本报告四之(三)说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之(三)说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之(四)说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实现效益;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研发基础设施水平、研发能力和公司办公环境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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