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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 离任-万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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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 离任-万晶 )

安静 发表于 2022-4-28 00:00:00 浏览:  47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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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万晶
本人作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七次,股东大会六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席会议万晶
6240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6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1年3月16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二)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修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
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三)2021年5月20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金材五金8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四)2021年8月25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五)2021年10月14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非股权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六)2021年10月26日,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审议的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上述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多次到公司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和业务
发展等相关事项进展,关注疫情对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等情况。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状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人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结合行业现状特别是LED照明的发展现状,并就2020年年度报告等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听取管理层的意见情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给予充分关注和监督。当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时,本人均提前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并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法规中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
(一)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2021年本人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次。主要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各子公司审计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报告编制及沟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等相关事宜。
(二)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1年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廖梓成为公司副总裁的事宜》、《关于提名李俊东、贾合朝、邓寿铁、刘信国、廖梓成、张路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严群、梁彤缨、马文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相关事宜。
七、其他相关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已连任两届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1年11月份任期届满,本人现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任何职务。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本页无正文,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
万晶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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