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独立董事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要求,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出具了《2021年度涉及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专项报告》并对公司涉及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航控股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0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5.54亿元(包括2021年因收购陕西长安航空旅游有限公司所获得的财务公司存款在考虑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后的净值1.57亿元),计提的财务公司存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32.08亿元,净值为13.46亿元。海航控股已向财务公司申报债权。
2.受海航集团总体债务风险影响,财务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被海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1年10月31日,海南省高院已裁定批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以下简称《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根据《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海航控股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将通过获得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计划
普通类信托份额的方式得到清偿。截止目前,关联方重整已经获得法院裁定执行完毕,且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完成破产重整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续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公司依法行使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产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徐经长、张英、林泽明、张晓辉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