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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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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驰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朱伟)

衣白遮衫丑 发表于 2022-4-29 00:00:00 浏览:  3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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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朱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1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8次,无委托出席、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形。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的
对外投资、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关联交易、投资理财、下属子公司分拆上市、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1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详情如下:
1、2021年4月26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
关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1年5月25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江
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等相关事项、提
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8月24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开展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2021年10月21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控
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并对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1年11月19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续期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2021年12月15日,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意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审计
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各事项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主要履行职责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
(2)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及发展目标提出了合理性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各季度
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总结报告和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及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主要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管理与投融资情况,内部制度的建设与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与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情况及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本人也经常通过电
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3本人于2021年度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
2021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
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技能,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朱伟之签字页】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伟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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