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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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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水:西水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小时光 发表于 2022-4-30 00:00:00 浏览:  42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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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西水股份证券代码:600291编号:临2022-02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中审亚太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条的规定,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3条、第9.3.14条,交易所自公司披露年报后5个交易日内,将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交易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在披露年报后的15个交易日内根
1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四、其他情况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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