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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9证券简称:亿华通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
会任期近日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提名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国强先生、宋海英女士、戴东哲女士、滕人杰女士、吴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提名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陈素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陈素权先生已取得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纪雪洪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
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方建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成员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成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素权先生除外)将自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陈素权先生任期自公
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禾先生、王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
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滕朝军先生共同组
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附件:
1.张国强先生简历
张国强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2010年7月取得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7年7月取得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宋海英女士简历
宋海英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6月及
2003年4月分别取得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及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2005年6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4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
宋海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3%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戴东哲女士简历
戴东哲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取得北京农学院农学学士学位。2001年12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任项目办公室项目主管;2004年7月至2012年7月,就职于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行政总监、监事;
2022年2月任第13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淄博市委员会成员。
戴东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21%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滕人杰女士简历
滕人杰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2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学历。1975年12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清华大学,历任电子工程系教师、自动化系教师、系副主任;1998年9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任副院长;2013年4月退休;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滕人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勇先生简历
吴勇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及
2000年6月在清华大学取得环境工程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取
得高级工程师资格。2004年6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嘉禾木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勇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股东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
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年4月20日,该3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64%股权,吴勇通过该3名股东间接持有公司0.47%股权;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方建一先生简历方建一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取
得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首钢总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3月至2015年7月,历任华夏银行董事、副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崇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1月2021年11月,任蓝谷科技(600733)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方建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刘小诗先生简历
刘小诗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及
1987年12月先后获得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工学院技术管理系工业管理
专业理科硕士学位、哈里曼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理科硕士。1997年4月至
2021年1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
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及业务支持部项目专家;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车百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小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纪雪洪先生简历
纪雪洪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6月及
2002年6月分别取得华中科技大学房地产管理学学士学位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企业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12月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民盟盟员。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于天津大学与中汽中心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2008年6月至今历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纪雪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陈素权先生简历
陈素权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香港人士,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香港会计师公会-合资格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助理高级审计员;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毕马威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最后职位);2009年11月至2013年10月历任中国长
城电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2013年 12 月至今分别担任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HK.1673)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1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华星控股有限公司(HK.8237)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1月至今担任扬州市广陵区泰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HK.1915)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素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张禾先生简历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1982年毕业于新疆大学(前称新疆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就职于新疆八钢炼钢厂,任电气工程师;1998年12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新疆交通科学研究所,任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05年8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
张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0%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王珊珊女士简历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7月及2018年6月分
别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8年
7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2018年11月至今,就职
于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务;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珊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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