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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291 公司简称:*ST 西水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
结构化主体深圳前海恒锦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国亚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前海金奥凯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岩华贸易有限公司,北京裕达昌盛投资有限公司,包头市裕达昌盛投资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风险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融资管理、财务管
理、投资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合同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关联交易等方面。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公司以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为
基数进行定量判断,从内控缺陷可能造成的年化财务错报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的比例进行评估,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三个等级: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名称定可能造成的年化财务错报的影可能造成的年化财务错报的影可能造成的年化财务错报的影量响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响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响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
标务报表税前利润5%及以上的一财务报表税前利润1%至5%的务报表税前利润1%以下的一项准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指存在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是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及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的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上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之外的缺陷。
说明:
公司如存在以下情况,一般界定为重大缺陷:
*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以前年度财务报告重述;*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由于控制缺失导致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产损失可能使公司遭致的损失,或可能使公司遭致的损失,或可能使公司遭致的损失,或缺陷本身实际的影响金额占缺陷本身实际的影响金额占缺陷本身实际的影响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税前利润5%及以上税前利润的1%至5%之间税前利润1%及以下战略及经可能导致中长期战略及经营可能导致仅能实现公司年度可能导致仅能实现公司年度营目标目标无法实现,或可能导致经营目标的30%至70%(含经营目标的70%及以上仅能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70%)
的30%及以下经营效率可能导致两个及以上业务流对一个业务流程的有效运行不太可能或仅可能对一个业及效果程或被评价单位部分业务无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或可能务流程的有效运行造成较为法有效运行导致一个业务流程或被评价轻微的影响单位某项业务无法有效运行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等;
重要缺陷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声誉造成中度损害等;
一般缺陷对公司造成轻微影响、声誉造成成为损害等。
说明:
定性标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准战略及经营目标或关键性指标战略及经营目标或关键性指标的战略及经营目标或关战略及
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对目标实键性指标的执行不合经营目
方向性错误,对目标实现产生严现产生消极作用理,部分偏离,对目标标重负面作用实现产生消极作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违反内部规定需移交或向外部监违反内部规定或接近件,导致被限制业务范围,或被管汇报;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内部规定限额或外部合法合限制增设分支机构,或被限制支范性文件,导致个人或机构受到经监管指标,发生违规预规配资产(如向股东分红、购置资济处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警产等),或停业整顿、吊销业务等处分,或个人被降职、被限制开许可证展业务信息披错误信息可能会导致内外部信错误信息可能会影响内外部信息对信息准确性有轻微
露息使用者做出截然相反的决策,使用者对于事物性质的判断,在一影响,但不会影响内外造成不可挽回的决策损失定程度上导致错误的决策,甚至做部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出重大的错误决策
负面消息流传世界各地,引起政负面消息引起国内公众关注,引发负面消息在当地局部声誉影府或监管机构调查,引发重大诉诉讼,对公司声誉造成中度损害或内部流传,对公司声响讼,对公司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誉造成轻微损害损害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整改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整改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8年、2019年,公司子公司天安财险发生回购事项未记账及股权转让解除未调整事件。针对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与相关方积极协商并制定落实相应的解决方案,2020年度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公司后期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确保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管理要求,降低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1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内部控制有效执行。2022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郭予丰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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